<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作者:泉州市<span style="font-size: 18px;">泉港区</span><span style="font-size: 18px;">社区矫正管理局 杨超超</span></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泉港区作为全省第二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至今已近9年。在这过程中,中央、省、市制订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如何把这些法规政策落到实处,成为做好当前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关键。我区紧紧围绕“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这一目标,努力把握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属性和非监禁的人道主义特征,立足区情、局情及服刑人员实际,紧扣信息时代脉搏,不断健全和完善互联网+网格化监管新模式,有效促进了我区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的落实。<br/></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一、百分制+督查单,强化考核促规范</strong></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一)出台社区矫正人员百分制月考核管理规定。</strong>制订《泉港区社区矫正人员百分制月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百分制》细化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要求,规范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程序、明确了考核结果的运用。共六章,分总则、考核、奖励规定、惩处规定、考核结果在管理级别的运用、附则。从日常监管、手机定位、学习教育、社区服务、请销假及加分项六个方面按基础分100分进行量化,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考核评分。并根据评分情况相应对社区服刑人员落实奖惩。成绩好的给予表扬、向宽调整管理级别直至提请减刑的奖励。成绩差的给予向严调整管理级别、告诫、警告、佩戴电子定位手环、提请治安拘留直至提请收监的惩诫,全区已有超过5%的在矫人员受到佩戴电子手环的惩戒。</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百分制》同时把群众满意率纳入矫正人员考核评分,提高了社区群众参与监督管理社区服刑人员的积极性。《百分制》规范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自我教育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管理质量。</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二)建立督查整改通知单制度。</strong>我区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督查组,并制作了泉港区社区矫正工作督查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包含:通知序号、存在问题、整改反馈时限等内容。督查组采取定期不定期的灵活时间,对司法所进行全面或专项的矫正工作内容检查督促,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开具督查整改通知单,并限定整改反馈时间。整改反馈情况作为半年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督查整改通知单制度,促进及时发现问题、并跟踪解决问题,有效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落实。</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二、互联网+网格化,人防技防促提升</strong></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2016年5月,泉港区被列为福建省社区矫正监管网格化11个试点单位之一,也是泉州市唯一入选的县(区)级社区矫正网格化试点单位。为深化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我区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人定点”的要求,梭织一组由“机构网格、管理网格、教育网格、帮教网格”四大部分构成的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系统,摸索实践了“众口碑”百分制考核规定、视频报到监控系统、社区服务“技能库”、集中教育学习日等系列接地气、贴实际的创新创先做法,让社区矫正人员在管控中“格格对号”入座,真正做到有机制有队伍,有教育有防控,有帮教有成效,切实把社区矫正各项任务抓细抓实,抓特色抓和谐,共同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新一轮提档升级。</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一)建立集中学习教育日制度。</strong>我区各司法所根据镇(街道)实际,每周固定一天,每天2小时,每月共安排4天作为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日,社区服刑人员可根据自已的管理级别及工作生活情况提前安排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集中学习教育日这项制度,避免了因司法所在组织集中学习时间上的不固定性,造成社区服刑人员因工作或临时有事未能及时到位的现象。该制度既方便了社区服刑人员,又确保了学习质量。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意识,区局成立首个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基地。教育管理基地设置了两个教育室、心理咨询室、综合办公室、社区矫正宣传栏、警示教育宣传栏等多项办公设施。积极发挥地理优势与人才优势,通过与泉州森林武警大队加强协作,并与泉港职专联合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把法治警示教育与道德教育、就业技能培训等紧密结合在一起,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也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打下良好基础。</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二)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劳动技能库。</strong>我区社区服刑人员在办理入矫手续时都要登记自己擅长的劳动技能,纳入服刑人员劳动技能库。各司法所在安排社区服务时,充分考虑服刑人员的技能情况,服刑人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技能,经司法所把关同意,选定自己的社区服务责任区。劳动技能库这项制度,充分发挥了服刑人员各自的擅长,使社区服务内容更加多样化,成效明显增强,让服刑人员在劳动中找到了成就感,使其有效融入社会,该制度保障了社区服务工作的落实。</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三)运用技防措施解决人机分离问题。</strong>一是融合综治“天网”建立有线视频技控系统。整合全区“天网”系统945个高清摄像头,7个司法所全部建立社区矫正视频监控平台。依托分布全区主要路段的视频监控摄像头,根据服刑人员的生产生活实际情况,就近安排视频监控报到点,形成网格化有线视频监控网络。既能及时发现服刑人员出现人机分离现象,又解决了服刑人员因路途长远到司法所报到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问题,有效实现了管控工作从“远在天边”向“近在眼前”、“电话交流”向“视听联系”的转变。二是运用移动探头建立无线视频技控系统。在全区建立有线视频技控系统的基础上,为有效解决有线视频监控在边远区域的“死角”和在矫人员路途遥远等问题,涂岭司法所率先推行“移动视频监控”无线技控模式。通过在社区服刑人员家门口安装移动探头,构建一套“耳目型”的实时视频监控系统,视频报到实现从“他家门口”向“自家门口”提升。两套视频监控报到网络优势互补,有效解决矫正管控中存在的“盲障”缺陷,在实时实地掌握服刑人员的行踪去向、防止人机分离现象中发挥了“大作用”,逐步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从“人防”到“技防”的转变提升。</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四)利用APP筑牢社区矫正电子围墙。</strong>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实时管理,我局组织人员创建社区矫正智能管理系统(APP),打造了“人在网上走、事在网上办、监控网上盯、结果网上查”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新模式。这套系统分电脑操作与手机定位两部分。监控手机具备区域监管、实时定位、轨迹查询、越界告警、人机分离识别、信息化考核、社区服务监管、信息互动等多种功能。工作人员充分利用APP的各项功能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工作。一是对象管控由“视频抽查”向“实时跟踪”转变。充分运用APP手机定位功能,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方位、全时段跟踪监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透明的房子里”活动。二是社区服务由“人员监督”向“智能管控”转变。工作人员根据APP系统自行运作分析出的劳动情况、定位信息、照片数据等进行远程监督服刑人员社区服务完成情况,可以直观看到服刑人员是否存在违规作假行为。三是信息沟通由“人力传递”向“远程传递”转变。借助该APP,通过“指尖”交流,第一时间掌握在矫服刑人员的心理动向,及时了解重点对象的思想波动和生活工作动态,建立起网上信息沟通快车道,实行信息传递、人员信息核实,配合制定监管改造方案,实现实时帮教,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帮助”。</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五)把握“回归线”,帮扶有措施。</strong>围绕“把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成守法公民”这一目标,将解矫社区服刑人员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接互动,探索实施一些有“温度”的管教改造方法。区司法局经多方筹措,不断拓展建设福多多香业曙光安置就业基地、渔丰渔网厂曙光安置就业基地、界山东张蔬菜就业基地、三青实业有限公司就业基地等13家安置帮教基地,目前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均得到妥善安置。同时区安置帮教基地、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中途之家”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临时性救助政策,帮助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实现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目标。</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三、心理课+道德观,感化心灵促回归</strong></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一)建立服刑人员心理档案。</strong>我区专门聘请了3名心理咨询师,面向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讲座辅导咨询工作。一是每两个月对全区服刑人员轮流开展一遍心理测试、讲座、辅导活动。二是对新入矫的、有心理波动的、受到处分等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单独的心理辅导,及时解决服刑人员心理上出现的问题;三是建立全区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档案。在落实过程中,我们发现心理矫正效果令人惊喜,既为日常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又真正解决了服刑人员真正内心存在的问题。用服刑人员的话说“缠在我心里的结解开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二)利用重要节日开展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教育。</strong>在春节、元宵、国庆、中秋、重阳等重要节日期间,我区都以节日为契机对矫正人员进行中华民族传统的道德观教育。“每逢佳节倍思亲”,节日期间服刑人员渴望团圆、期盼问候的心理更为强烈,在此期间对他们进行传统道德观教育,让他们感受被爱、学会感恩,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我局多次与泉港义工协会合作共建,服刑人员主动参与义工服务活动,既“救赎”自己,又奉献社会,达到改造提升的目的。</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通过这些探索做法,我区矫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先后有山东司法厅、天津司法局、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到我局交流考察,也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我们也知道这些做法并不完善,但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正确方向、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在省市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一定会不断取得新的成绩。</span></p><p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40px;"><br/></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