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本网湖北通山讯(通讯员:宋骄阳 &nbsp;孟颖)</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2017年上半年,通山县社区矫正工作在省、市社矫局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支持下,进一步强化县社矫中心的日常运转和各司法所的日常管理,着力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常化监管、规范化教育、人性化帮扶,圆满完成了阶段性教育矫治任务。累计办理审裁前社会风险评估调查113件,接收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118人,解除矫正124人,成功办理居住地变更5人,提请收监执行2人。当前在矫社区服刑人员274人,其中缓刑259人,假释9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无一人脱管漏管。</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一、着力常态化监管,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管得住”。</strong></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一是强化信息化监管。</strong>当前,我县社区服刑人员中被司法E通手机定位监管的238人;被电子手环定位监管的32人。全县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化监管率达98.54%。上半年,县社矫局抽查社区服刑人员行踪792人次,处理了社区服刑人员人机分离、不假外出现象275起。</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二是通过社区矫正微信群加强联系。</strong>从2017年开始,我们建立了有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的社区矫正微信群。要求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时除了办理定位监管手续外,还必须加入社区矫正微信群。在日常工作中,社矫局监管员、司法所长通过微信群下发监管信息、集中教育时间、就业信息及法律知识,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及时掌握了社区服刑人员生产、生活动态,拉近了监管人员与社区服刑人员的距离。</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三是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月见面”的分类管理。</strong>每月初,我们按有教育劳动能力、老弱病残孕和请假人员三大类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分类清理,并采取不同办法确保“月见面”。对绝大多数有教育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狠抓“双八制度”的落实。对极少数无教育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不要求他们参加集中的劳动教育,但要求司法所坚持走访到位。对请假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则狠抓请销假审批制度的落实,坚决杜绝逾假不归以及连续请假现象。上半年,我县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中教育劳动2040人次。免予集中教育劳动的28人,走访此类社区服刑人员170人次。对未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或训诫16人次。</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二、着力规范化教育,力促社区服刑人员“快回头”。</strong></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1、深入开展入矫教育,力促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珍惜自由。</strong>每月底,我们针对本月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举办入矫教育班,引导他们观看警示教育片《珍惜自由》、宣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撰写入矫思想报告、参加入矫教育考试。正规的入矫教育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悔罪意识和守法意识。社区服刑人员陈某是一名1954年出生的老人,因故意伤害被判处缓刑二年。接受入矫教育后,陈某说:“法院宣判我时,我是不服的。如今,来社矫中心接受教育后,我认识到我是犯罪了,确实是错了!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2、持之以恒开展日常法制教育,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守法意识。</strong>通过播放法治宣传片、宣讲社区矫正案例,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社区服刑人员周某是“周记寄售行”老板,在经营过程中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接受法制教育后,周某意识到应当依法生产经营,遂请律师帮其规范寄售合同,以防经营过程中产生重新犯罪。</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3、积极开展以修复社会关系为目的的社区服务,着力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向善为善。</strong>上半年,我县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服务2040人次。通过打理菜园、打扫福利院卫生、清理街道牛皮癣、清除景区垃圾等社区服务净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灵,还取得了社区群众的好评。5月9日,正是漫山遍野的杜鹃花盛开的季节,我们组织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到大幕山景区开展捡垃圾公益劳动。王某表现非常积极。他一边擦汗,一边感叹:“我随手一拳,他人流血,我服刑;别人随手一丢,污染了环境,我来捡。这一反一正让我体会到,做人还是应该讲理性,不能冲动,不能任性。”</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4、注重个性化心理健康教育,让社区服刑人员体会到温暖关怀。</strong>一是针对4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成长过程心理健康教育,持续关注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成长。二是针对有心理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心理干预。上半年,我们通过观察和心理测量,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柯某有抑郁倾向。社矫局心理咨询师针对柯某的情况,设计了一系列心理干预疗程,通过耐心的引导,帮助柯某一步步走出了抑郁。三是通过正向引导,心理放松和沙盘游戏等,帮助社区服刑人员缓解生产生活中的压力。社区服刑人员许某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缓刑一年。在被判决之前,赔了很多钱,给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社矫局心理咨询师了解到此情况后,引导其做沙盘游戏。他给自己的沙盘起名叫“田园生活”,假设沙盘正中央的几个小人代表他们一家,他们要告别过去事故的伤痛,过上安稳和幸福的生活。游戏结束后,许某的正面情绪上升,心理压力明显缓解,表示以后要经常运用这类办法,使自己树立信心,重新过上美好生活。</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三、着力人性化帮扶,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做好人”。</strong></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1、切实关注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体健康。</strong>近年来,我们联合县疾控中心坚持每月到县社矫中心免费给社区服刑人员体检,讲授疾病预防知识。上半年,查出我县社区服刑人员中有4例梅毒患者,县疾控中心都给予了免费治疗。</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2、真心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就业。</strong>积极联合县人社局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帮扶政策。县人社局坚持每季度在县社矫中心举办一期社区服刑人员就业技能培训班。县社矫局也积极发动社区服刑人员之间相互帮助安排就业。上半年共计培训106人次,帮助46名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问题。社区服刑人员郭某开车技术好,被孟颖同志介绍到其父亲的商砼公司当司机,每月工资4800元。</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3、多渠道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困。</strong>通过积极宣传、发动社会爱心志愿者对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给予个性化、人性化帮扶。上半年,县社矫局联合爱心志愿者精准帮扶了21名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爱心志愿者袁某系湖北森城医药有限公司的副总,在社矫局的发动下,出资5862元资助了12名患病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刘某接受袁某的帮扶后在思想汇报中写到:“我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缓刑二年。那些有毒食品可能伤害了很多我不认识的人。如今,患重病被判缓刑的我却在接受陌生人袁某帮助。每当我想起自己曾经所作的孽,心里就有无尽的内疚。今后,我要将我这双害人的手变成造福别人的手。”</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4、积极宣传社区服刑人员的正面典型。</strong>去年以来,我们与我县受众很广的民间网站——包砣网合作,积极宣传教育改造得非常成功的正面典型,不断扩充教育改造的正能量,收到很好的效果。社区服刑人员周某在微信上看到社区服刑人员徐某家境困难,主动给徐某家里送去一些帮扶物资。在徐某家,看到徐某家徒四壁后,向司法所长汇报说,我还不知道一起接受社区矫正的人中有如此困难的家庭,我打算定期去徐某家看看,帮助徐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span></p><p style="white-space: normal;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宋骄阳系通山县司法局局长,孟颖系通山县社矫局局长)</span></p><p><br/></p><p><br/></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