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社区矫正工作关乎社会和谐稳定 ,一定要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努力创新矫正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使服刑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宽城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东到矫正管理局调研时强调。</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宽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自2013年12月成立以来,严格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长春市司法局的规章制度和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通过严把入口、细微调查、无缝入矫、因人施矫、适应帮扶等手段,依据教育、挽救的方针,不断总结和研判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切实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措施。</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strong> 严把矫正入口关。</strong>为体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精准性,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基础保障作用,宽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设立的报告处对来自监狱、法院的委托调查评估函、起诉书、刑事判决书等办理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进行严格校对与审核,对文书不准确的,向委托机关提出更正意见;对文书不齐全的,向委托机关说明完备要件;对文书符合规定的,及时询问当事人或家属居住地事项、保证人情况等办理社区矫正应知的前提,及时告知当事人或家属办理社区矫正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strong> 调查评估要件全。</strong>调查评估是社区矫正工作十分重要的前置环节,也是矫正管理局的中心工作。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省市各项规定制定调查评估需要的材料清单,具体包括被告人(罪犯)身份证明、居所证明、保证人身份证明、保证书、邻居证言等统筹考虑被告人(罪犯)适用非监禁刑罚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是否对社区安全产生不良影响、是否可以通过有效监管促使其积极地融入社会。调查时,由二名以上与本案无关的工作人员采用笔录问答或录音录像等方式,保证调查评估的客观性和真实性。</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strong> 无缝衔接慎入矫。</strong>为体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宽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参照法庭的模式设立了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室,宣告是指告知服刑人员依法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依法被限制行使的权利,宣告由矫正官主持,社区民警、检察官、司法所工作人员、保证人皆参加,对每一名前来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都会进行入矫宣告并进行全程录像。宣告后采集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再由矫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将社区服刑人员及执行卷副本移交居住地所属司法所,全程无缝衔接。</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strong> 监督管理因人异。</strong>宽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从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出发,创造了“三必访、四知道、五包一、六统一、十必谈”的工作方法。特别是在重点人群管控上做到“基本情况明、矫正思路清、个案措施强”,定期分析思想动态。在“春节”、“五一”、“十一”、“两会”等重大节假日实行“零报告”制度,组织各司法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大排查,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严格监管,共对屡教不改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书面警告12人次,情节严重的依法收监执行1人。同时,充分运用GPS手机定位等现代科技手段,对社区服刑人员活动情况进行24小时全天候定位管理,提高监管的有效性。目前已对符合条件的217名社区服刑人员实现手机定位监管,对超出了电子地图预定范围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提醒,坚决防止出现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问题。</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strong>教育矫正举措多。</strong>积极探索科学的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模式,逐步从单一说教管理向综合施策转变。在充分发挥矫正小组作用的基础上,采用“三心四式”工作法,围绕“感恩心、敬畏心、责任心”主题,采取“巡回讲堂+实践活动+典型教育+自我反省”的形式,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活动。共组织专题讲座、讲演比赛、革命传统教育活动8场,累计400人次。出台《宽城区社区服刑、刑满释放、服刑在教人员、困难家庭救助方案》,为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办理低保,对生活确属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临时性救助,对假释后生活无着落的社区服刑人员发放“亲情回归”慈善救助金。组织机关党员以支部为单位,与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结成包保帮扶对子,对18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入户帮扶及谈话教育。共帮助111人就业、5人就学、3人就医、为14名特困人员申请补助,为38人办理了低保。</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strong>适应帮扶助改造。</strong>“多亏了司法局的领导,我儿子的事才能这么快解决“司法局好”、“社区矫正管理局好......”,2016年6月1日社区服刑人员李某的母亲将一面写有“党员典范 深入民心”的锦旗送到宽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社区服刑人员李某因聚众斗殴被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入户调查时,李某的母亲悄悄地塞给调查评估小组成员1000元钱,谎说邻居都去上班,希望能省去此环节。原来,李某的邻居对调查取证、出具个人身份证件心存疑虑,不愿接受调查。宽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拒绝了李某家属的钱款,并耐心细致的给其讲解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最终邻居主动配合调查。</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没想到你们为我孩子的事不怕麻烦,你们的无私与敬业精神让我佩服。”李某的母亲感动地说,今后一定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其儿子加强监管教育,使其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nbsp;</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这只是宽城区社区矫正工作帮扶的一个缩影,类似的事例还有很多...... &nbsp; &nbsp; &nbsp; &nbsp;&nbsp;<strong>沟通协调齐联动。</strong>加强与公检法、监狱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关键。密切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我们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风险评估工作例会,及时将不服从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通报给辖区派出所,然后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把重点人员约到派出所进行思想教育和训诫,现已对3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约谈,收到了良好效果。加强与检察院沟通协调。在社区矫正管理局设立了驻检办公室,检察院同志每周到司法所与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谈话,并对审前评查评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矫正局每出具一份审前评估意见书都将复印件报检察院备案,保证了执法工作的规范、有序。加大与区妇儿工委的联系,结合女性生理特点及未成年人矫治的特殊性,为女性及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以教育引导、特殊关怀、生活救助为载体,通过“贴心走访”、“用心教育”、“暖心帮扶”,积极引导、帮助他们以健康良好的状态回归社会。2015年,我们与团区委联合代表我省接受了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检查督导组的巡检,督导组对我们工作予以充分肯定。</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strong> 档案管理重规范。</strong>我们按照长春市司法局统一制档要求,认真填写县(市)区和司法所两个层面的“六簿一档”,确保各项工作记录真实、准确、全面,覆盖执法各环节和日常监管教育全程,切实做到所做工作记录在案、有据可查。建立完善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相继制定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职责、档案材料收集制度、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制度、档案查阅制度和档案保管与保密制度等,确保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档案管理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和探索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方法,针对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对司法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为确保建立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档案的规范性,制定了《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考核奖惩办法》,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项核查,每年对全区社区矫正人员卷宗档案进行一次通报,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全区各司法所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组织集中检查和个别抽查,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档案管理工作的完善,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nbsp;<strong>先行先试闯新路。</strong>一是“轻刑快审”传经验。宽城区作为吉林省、长春市司法行政系统“轻刑快审”工作试点单位,为规范“轻刑快审”案件调查评估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执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社会调查评估机制的暂行办法》、《调查评估流程图》、《调查评估意见书》,成立轻刑快审办公室进一步规范“轻刑快审”案件的登记、受理、归档等制度,实现此类案件的专门受理、专人管理、统一归档。二是“特快专递”邮文书。经与长春市邮政公司协商,邮政公司进行“门到门”式的服务,每日派专人按时到宽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揽收邮件,根据收件人在市区、省内、省外三种情况,在收到交寄材料后于当日投递完毕并将签收详情单反馈给矫正管理局。此举确保了法律文书及时送达,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strong> 教育矫正结硕果。</strong>截至目前,宽城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计 1076人,期满解除社区矫正706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70人,没有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发生。在矫正衔接、监管、教育、奖惩、解矫等工作上全面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目标,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得到司法部、省厅、市局的广泛关注和好评。先后被省综治委、政法委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被评为长春市社区矫正先进集体。李福斌同志被评为吉林省社区矫正先进个人,相昌曦同志被评为长春市社区矫正先进个人,梁莹同志获得长春市社区矫正能手荣誉称号。接受吉林电视台、长春市电视台栏目专访,梁莹同志撰写的信息《长春市宽城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被刊发到司法部网站、在《吉林日报》中发表题为“轻刑快审保畅通”、《衔接、安置、帮教、救助》的经验材料,撰写的《提升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水平,保障轻刑快审工作机制运行畅通》获得长春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创新奖等等。&nbsp;</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宽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严密监管,扎实工作,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大大提高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能力,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宽城区社区矫正人始终坚持着“情法并举、宽严相济”,不忘初心,逐梦前行,用对事业的忠诚,对工作的热爱,对信念的执着,以坚韧不拔的意志、扎实细致的作风,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划出一道道绚丽的社区矫正风景线。(宽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 曹志勇 梁莹)</span></p><p><br/></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