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来源:江苏司法行政</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近期,连云港市文博职业培训学校以优厚的教育资源和科学适用的实施方案,一举夺得省民政厅“2016年江苏省社区公益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活动中“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矫治服务”项目,获取省级政府资助金额15万元。这是在全省六大类156个社会服务项目中唯一一家社会组织在省社区矫正服务项目招标中夺标,也是连云港市司法局引入第二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连云港市文博职业培训学校是连云港市最大的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民营非赢利性教育培训类社会组织。主要培养心理咨询师和社工等,多年来与司法行政部门有着良好的工作合作。在参与这次省民政厅的“社会公益服务项目采购”过程中,文博学校在市司法局社矫局指导支持下,一举中标,是该市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和成功尝试。</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2015年,连云港市司法局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的方式,与连云港市心理咨询师协会签订了价值6万元的《社区矫正服务合同》,大胆尝试吸收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工作。经过近一年的实践,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的优势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社会组织实施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丰富多样,教育针对性强,有效改变司法所教育内容单一的状况;二是社会组织选派的教员大多是从事教育事业多年的专家学者,层次高,教学经验丰富,授课受欢迎且教育效果好,有效改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教育经验不足、教育效果不佳的状况;三是制定完整教学计划,保证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规范化和系统化。</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实践证明,吸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既创新了社区矫正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也有效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教育工作水平和工作效能。</span></p><p><br/></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