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本网内蒙古讯</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于所,多谢您给提供的免费消毒液,要不是这几箱的消毒液,今年新添的牛崽子也不会这么顺利的度过这大半年。”社区矫正人员季某在今年8月份到十家司法所参加学习时拉着所长于莉莉的手说。去年以来,喀喇沁旗十家司法所司法所努力帮助一名社区矫正人员,使其积极创业,自食其力,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社区矫正人员季某,男、十家满族乡长皋村人。2015年5月20日因犯假冒商标注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季某自毕业后一直在上海、江苏等地务工,由于不懂法律,一时糊涂走上犯罪的道路。到十家司法所报到后,季某悔罪意识不深,思想反差大。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与季某接触交谈后,没有将其作为一名犯罪分子对待,而是与其平等对话,以拉家常的形式了解其家庭、生活工作情况,让季某与司法所人员的谈话在自由轻松的气氛下进行,初步消除了季某内心的顾虑,让其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人性化管理的模式,消除其抵触情绪,心甘情愿的接受改造。了解到季某父母年岁已高且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妻子无工作且孩子较小,季某当初是为了改善家庭条件、抱着侥幸没事的心理才犯的罪。司法所人员鼓励其大胆发挥特长,围绕农业农村养殖项目自主创业,自力更生。</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通过思想引导,在司法所干警的帮助下,畜牧、就业等站所为季某提供了帮扶项目和创业资金,季某终于在自己村利用废弃场院投资近20万元建立了养牛场,引进了15头牛进行养殖。在牛入圈舍的当天,季某向司法所干警表示,一定会经营好养牛场。不管多忙,也会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社区矫正学习和劳动,定期做思想汇报。现在,季某性格开朗了许多。为了解决季某养牛所需的后续资金问题,司法所又与喀喇沁草原水泥公司联系,为季某提供了一份水泥装卸工的工作。同时,积极为季某提供就业创业培训机会和信息,季某在今年9月份取得了SYB创业培训班毕业证书,并被评委优秀学员。在最近的思想汇报中季某这样说:“是党和政府的关心,司法所干警的帮助,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一定好好接受改造,做一个自力更生、对社会有用的人。”</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社区矫正人员也是弱势群体的一部分,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宽容和帮助,在依法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同时,对这一特殊人群给予帮扶,是一条曲线帮教的有效措施,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矫正效果。(赤峰市喀喇沁旗十家司法所供稿)</span></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