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来源:六安新闻网</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nbsp;2015年7月10日这一天,对高某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他早早地来到炎刘司法所,紧张地坐在办公室,一言不发,不似往常那般活跃,司法所工作人员明白,今天是高某解矫的日子,这预示着他将结束一年的“学习”时光,迎来新的生活。</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高某,男,2014年7月11日因敲诈勒索罪在寿县炎刘司法所接受一年的缓刑考验。初到司法所时,高某的焦虑、恐慌的神情被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者陈警官看在眼里。为消除高某心中的不安,陈警官亲切地与其攀谈,了解其家庭状况以及是否有需要帮助的地方,此举让高某渐渐放下心中的包袱,如实讲述自己的情况,但谈到身上的案件时,高某都是后悔不已,怨自己不该轻信所谓的“本家人”,以为好心好意帮本家人解决欠款纠纷,没想到最终戴上个敲诈勒索的“罪帽子”,给自己的家庭蒙羞。</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陈警官针对高某的思想状况制定了详细的矫正方案,一方面做高某的思想工作,让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做充分的自我反省,同时,告知其“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帮助其重新树立起对生活的信心,认真学习,努力改造;另一方面为其构建外部支持系统,联合家庭、邻居、矫正志愿者等一同向其提供情感性支持,帮助高某走出困境。在司法所的不懈努力下,高某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不仅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按时报到,认真写汇报小结,积极参加社区服务,而且每一次参加集中教育,他都积极发言,将自己的心路历程说出来与其他矫正对象分享。6月30日集中教育学习是高某参加的最后一次活动,高某说:“在看守所一分钟,都没有在家一秒来的舒心,大家一定要珍惜在家服刑的机会,服从司法所的管理,其实每个月到司法所和季所长、陈警官聊聊天都是很开心的事。我马上就要“毕业”了,以后我一定遇事多考虑,希望大家和我一样能吸取这次的经验教训,避免再犯这类错误。”</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nbsp;拿到《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的那一刻,高某深深地吸了口气,他对陈警官说自己很期待这张“毕业证”,虽然那只是一张纸,但对他来说意义重大;他很感谢司法所在这一年对他的教导,使自己不仅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法律知识,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学会了做人的道理,高某表示今后一定遇事三思而后行,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公民。<br/></span></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