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来源:新浪博客</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社区矫正工作属非监禁刑的一种,服刑罪犯被放到开放式的社区内进行服刑,没有过多的人身自由的限制与约束。因此,如何更好地促使矫正对象从心理上真正做到悔过自新,主动放弃再犯罪并树立良好的人格与心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环节,也是社区矫正成果的具体体现。</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心理矫治又称为“心理学干预”、“矫正治疗”、“改造干预”、“矫正咨询与治疗”等,它是指促使矫治对象的心理和行为发生积极变化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行为矫正等活动的总称。所谓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矫治工作,是指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和方法,通过开展心理评估、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预测等一系列活动,帮助服刑人员调节情绪,消除其不良心理及其他心理障碍,矫正其不正当的认知方式,完善其人格,从而最大限度的提高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的一项工作方式。</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一、心理矫治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心理矫治越来越被社会各方面引起重视,并广泛运用。社区矫正工作已开始把心理矫治作为改造矫正对象的一种辅助手段来使用。心理矫治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一)改变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间的不良情绪和消极心态,克服心理障碍。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间,其原有的罪犯心理受到压抑,个人的许多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这必然使他们产生许多否定情绪和消极心理。如烦恼忧郁、焦虑不安的情绪,不服改造、抗拒抵触的情绪等心理状态。如果矫正对象的这些否定情绪和消极心理得不到及时的疏通和矫治,那么就必然会影响他们在服刑期间接受正常的教育改造。</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二)利用心理矫治所具有的特殊优势,解决思想教育过程中所不容易解决的心理疾病和心理问题。心理矫治充分地考虑了人的心理变化机制,运用了心理学的科学原理和方法,增强了心理矫治的合理性、科学性和针对性;心理矫治所采用的平等、保密、友善、倾听、同情、中立等原则都体现了矫治者与被矫治者处于平等的地位,这就区别于思想教育中管教干警与矫正对象所处的不平等地位,容易实现心理工作者与矫正对象心理的沟通,而了解他们的真实思想;心理矫治还可根据矫正对的具体心理灵活采用不同的矫治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强、对象容易接受、矫治见效明显的特点。</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三)对于改造一些由于情绪障碍、个性情绪偏激、不良习惯或心理品质差而导致犯罪的矫正对象有决定意义。例如一些人格变态或者性变态的罪犯由于恶习成癖,难以自制而一犯再犯,他们的犯罪过程只是追求使他们产生的一种异常快感,满足他们的变态心理。对于这些罪犯,思想教育起不了多大作用,而采用心理矫治的办法就能取得好的效果。</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四)进行心理矫治可以逐步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我心理调节能力,培养他们坚定、顽强、乐观、开朗健全的性格,增强矫正对象纠正不良习惯意志行动中的目的性、自觉性和克服困难的持久性,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改造目的。</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二、心理矫治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一)观念存在误区</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心理矫治起源于国外,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且专业性很强,所以在我国无论是社区矫正工作部门及工作者,还是社区服刑人员,对心理矫治的认识往往存在一定的误区。一是怀疑说,有的工作人员甚至领导认为,只有心理学专家才能胜任矫治工作,对心理矫治工作者的能力持怀疑态度。二是应付说,把心理矫治工作当作是表面文章来做,并不讲求实效。三是担心说,矫治者担心按照尊重、温暖、真诚、通情达理的专业性要求去平等对待求助者,有损自己平时树立的威严、权威、管理者的高大形象,担心在以后的管理中矫正对象人员不怕自己。四是花样说,个别工作人员对心理矫治的工作方式及作用效果不屑一顾,认为心理矫治就是个别谈话的另一个花样,换汤不换药。正因为他们在思想上存在的疑虑或不够重视,人员配置、物质保障、机构设置等方面都难以得到很好的落实和加强。</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对于矫正对象来说,很大程度上也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一是认为心理问题就是精神病,存在回避心理:二是认为心理困惑涉及个人的隐私,不愿让别人介入;三是认为心理矫治工作无非就是走走形式,做思想工作,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四是认为心理矫治应该立竿见影,药到病除,而不了解心理矫治是一个连续的带有反复性的过程。所以他们往往只是被动的接受心理矫治。有的甚至排斥和逃避心理矫治,更谈不上与心理矫治工作者积极配合,实现良好的互动。</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二)经费、场所等物质保障有待加强</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不论是试点还是推广,心理矫治工作从一开始就涉及到经费、场所、设备等资源的问题,物质条件是心理矫治工作中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能够顺利开展工作的必要保障。从目前工作现状来看,专门用于心理矫治的经费数额是有限的,所以工作人员往往有心无力,没有足够的经费深入的开展丰富多样的心理矫治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心理矫治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进行心理矫治的场所也很重要,如心理测验室、心理咨询室等,而目前进行心理矫治缺乏科学、适宜的矫治环境,往往没有专门的场所,即使有,心理咨询室的环境也比较简单、陈设比较简陋,有待进一步地提高和改善。另外,必要的心理专业设备也是开展心理矫治必不可少的条件。只有取得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落实和加强经费、场所等物质保障,心理矫治工作才能顺利的开展。</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nbsp;(三)高素质的专业人员缺乏</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心理矫治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使工作得以顺利而高效的开展,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是必不可少的条件。目前各地区社区矫正的心理矫治,主要包括三类心理矫治工作队伍:首先是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包括市、区级社区矫正工作部门,街镇的社区矫正专职干部,他们主要起组织协调作用。其次是心理学专业力量,主要是心理矫治工作志愿者,他们指导、参与心理矫治的具体工作。最后是社区矫正社工,他们承担着对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的辅助工作。后两类队伍由于与他们的本职工作在时间上发生冲突,经常无法兼顾,所参与的时间和内容都是有限的,也难以满足将心理矫治工作深入、全面、长期开展下去的要求。专职人员文化底蕴不足、专业知识不硬、从业经验不丰是制约这项工作纵深发展的几大“瓶颈”,因而目前心理矫治的专业力量还显不足。</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四)矫治内容需要完善</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从目前心理矫治工作的开展现状来看,所开展的心理矫治工作主要是心理咨询,目前所开展的心理矫治活动,一般都是带有帮扶性的。其程式一般是,社区矫正工作者在工作中认为某些矫正对象有心理问题,在征得矫正对象的同意后,提请社区矫正有关组织或人员聘请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师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对矫正对象实施心理咨询。心理矫治的内容也比较简单,表现在:心理矫治的矫正对象人数不多,心理矫治一般限于那些有比较严重心理问题的矫正对象;往往对矫正对象进行一次或几次心理咨询活动,待矫正对象心理问题有所改善,心理咨询活动便告结束。对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的心理测试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部分服刑人员个别开展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心理评估和危机干预,针对性强、作用持续时间长的心理矫治措施等活动开展较少。</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三、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心理矫治模式探讨</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一)心理矫治目标</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1.增强自我了解</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通过心理矫治活动,增强矫正对象对自己的心理以及行为的了解,认识到它们的社会性质和产生原因,用正确的态度来对待自己曾经的犯罪行为。</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2.改变错误认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帮助矫正对象改变他们的认知结构,提高他们的认识能力,不但使矫正对象形成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正确认识和观念,而且要使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能够正确看待生活中发生的现象和遇到的问题,不再因为错误的认识而重新犯罪。</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3.疏泄消极情绪</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对矫正对象进行适当的疏导,帮助他们消除疑虑、紧张、焦虑、抑郁、悲观、绝望等心理现象,恢复情绪的平衡,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情绪反应模式,促使他们学会有效的情绪调节方式,保持稳定、积极的情绪状态。</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4.矫正不良习惯</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许多矫正对象都有很多的不良行为习惯,这些不良习惯不仅是他们进行犯罪行为的重要因素,也是妨碍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的消极因素。所以,必须在心理矫治活动中,矫正他们的不良行为习惯,消除他们的各种行为问题,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模式和行为习惯,增强他们对各种不利情境的行为适应能力。</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5.发展自控能力</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在社区人员的犯罪行为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冲动型的激情犯罪,是犯罪人在强烈的冲动下产生的,是脱离了“理性”之后的反应。因此,在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活动中,要发展他们的自我控制能力,使他们能够面临在剧烈的精神刺激时,不致产生情绪冲动和爆发性行为。</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6.改善人际关系</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人际关系不良和人际冲突也是造成犯罪行为的主要原因之一,也影响矫正对象的再社会化。因此,帮助矫正对象改善人际关系,让他们学会建立和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的方式,尽量避免在以后的生活中遭受到新的人际关系方面的挫折,就成为心理矫治的重要内容。</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7.建立守法心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守法心理是指能够调节和支配一个人自觉遵守法律,用法律规范自觉引导和约束自己行为的一系列心理因素的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结合。对矫正对象而言,只有形成了守法心理以及其他积极心理,才能自觉抵制外界的诱惑,不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要培养他们具有法律意识,养成比较好的自制力和守法的行为习惯,形成对惩罚的畏惧心理,学会对守法与违法的利弊得失的权衡,坚定以合法手段满足自己需要的理念。</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二)心理矫治内容</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国外发达国家的心理矫治工作经过长期的发展,目前已经比较成熟和完善,形成了专业的矫治队伍,在坚实的理论研究基础上,创建了一批使用广泛的心理测试量表和心理矫正技术,基本达到了量化和技术化的程度。国外心理矫治工作的流程是:致力于与矫治对象建立良好的彼此信任的矫治关系;开展心理普查和测验,进行准确的评估诊断;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治疗方法;制定科学的矫治计划;实施确定的矫治活动;追踪调查治疗效果,巩固疗效。</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我国社区心理矫治工作学习借鉴国外经验,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心理矫治的内容及操作体系如下:</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1.心理调查与诊断。这是心理矫治的基础性工作,指运用心理测验等方法对矫正对象的气质类型、性格特点、自控能力以及智力能力等作出分析和评价,并建立重点人群心理档案,制定矫治方案。</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2.心理健康教育。主要是心理现象的形成、心理障碍的识别、心理卫生维护、简单易行的心理调节方法与手段、心理承受和适应能力的训练等。</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3.预测行为倾向。对矫正对象中有高危倾向的或发现有心理变化迹象时,要及时组织心理复测,结合心理档案及观察收集的情况,预测和发现他们的不良行为倾向,对危险人员加强监控,防止矛盾激化,防范于未然。</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4.个案心理矫治。设立心理咨询室,预约或定期开设心理咨询门诊。针对矫正对象的焦虑症、抑郁症、妄想症、人际关系紧张、环境适应不良等心理问题开展咨询和治疗,帮助他们克服心理尤其是情绪障碍,化解人际关系危机,提高自行自控能力,使身心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使其心理向积极方面转变。</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三)心理矫治阶段</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都要经历一个由矫正初期、中期到后期的阶段。不同的社区矫正阶段,引起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因素也是截然不同的。针对各阶段社区服刑人员所易出现的心理问题,要确定相应的心理矫治重点内容。</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1.初期:评估建档</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初期社区矫正对象,一般是指在接受社区矫正开始宣告后三个月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这是社区矫正对象适应、习惯新的生活条件的阶段。接受初期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易产生排斥、自卑、恐惧、抑郁心理,造成心理落差大,情绪浮澡现象。他们常常会躲在家中,不敢迈出家门与他人交流,不愿意就业,害怕歧视;不愿意让亲人、孩子和周围的邻居知道他们现在的情况,对矫正工作有畏惧心理;对待他人会有粗暴的行为表现来掩饰自己的心理落差感;会出现焦虑、不安、恐惧、抑郁等情绪问题,身体上产生严重不适等症状。</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对初期社区矫正对象要进行全面的心理测试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对矫正对象作出心理评估、制定矫治方案、建立心理档案,为科学管理矫正对象以及后期进行心理矫治提供原始资料,以供对比和参照。⑴进行心理测试。通常采用谈话法、观察法、调查法、量表法进行。一般先对矫正对象进行个性问卷测验,然后结合观察、谈话、阅卷的情况,对他们的心理特点作初步的评判。⑵开展心理调查。通过查档、访问、面谈、观察等手段,掌握矫正对象的心理状况,同时预测他们未来的行为倾向,初步掌握矫正对象的心理问题。⑶进行心理诊断。根据测试和调查的结果,对矫正对象的心理进行综合评估,并对个性特征、行为方式、心理现状等,做出恰当的评价。⑷制定矫治方案。在弄清矫正对象的心理发展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根据心理诊断结论,提出相应的管理教育措施和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方案。⑸建立心理档案。心理档案是记载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发展历史和现状以及心理矫治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是有关矫正对象个性特点、缺陷、矫治过程及其效果等方面心理资料的系统记载。它有利于矫治工作的交接和同行间的会诊、交流,有利于资料的积累,同时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矫治提供参考,并对重新犯罪的倾向进行预测。⑹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初期矫正对象,开展以心灵修复、排解心理落差、减轻负罪感、缓解抑郁情绪的主题活动。给予矫正对象人性的关怀,改善他们的心理落差感,缓解其抑郁情绪,帮助矫正对象摆脱抑郁状态和消除负罪感,教其学会情绪控制。</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2.中期:预测干预</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中期社区矫正对象,一般是指在接受社区矫正教育三个月后与社区矫正期满三个月以前的社区服刑人员。处于这个阶段的社区矫正对象,已开始渐渐适应社区矫正教育,情绪也相对有所转变,相对稳定。但由于家庭的不支持、社会的不接纳、自身的认知错误等因素,会出现家庭关系紧张,工作压力大,沟通存在障碍,出现负罪感、心理闭塞或者心生抱怨、行为偏差等问题。</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对中期社区矫正对象主要是进行心理预测,对表现出心理危机的人员进行危机状况评估,并提出预防和干预建议,对矫正群体进行心理卫生状况评估并提出教育建议,对有异常心理和行为表现的个体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⑴预测心理行为倾向,指对矫正对象心理现状和行为倾向进行的判断。主要从心理测试结果以及矫正对象在犯罪成因和动机、稳定性和自律性、有无犯罪前科和恶习的深浅程度、年龄、性别以及家庭综合状况分析、涉及的社会范围等方面的情况作出综合判断。⑵心理危机干预。这是中期心理矫治的核心内容。根据矫正对象心理危机产生的原因和发生的过程,矫治时可将其归为三个水平:即一般预防水平、重点预防水平和特殊预防水平。一般预防水平,是指对于一般心理状况的矫正对象,通过各种心理矫治措施,提高他们自我调节和控制能力,增强其对各种挫折的耐受和应付能力;重点预防水平,是指根据评估建档的结论,对有轻度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的预防水平。采取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措施,以有效地预防其心理和精神症状的恶化,并促其向良性转化;特别预防水平,是指根据心理危机预测结果,对具有潜在心理危机发展倾向或者现实危机表现的矫正对象的预防水平。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如有自杀观念、过度焦虑表现、明显的精神分裂症症状的人员,应实行特殊预防。⑶心理健康教育。对中期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以恢复家庭、社会支持系统,纠正认知及行为偏差为主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他们纠正成长过程中产上的错误认知,引导他们重新建立正确良好的认知能力,主动与家人及周边人员进行沟通,重新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使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不断树立信心,利用自己的能力来摘除别人对其的错误标签,能够继续接受矫正期满前的社区矫正教育。</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3.后期:检验鉴定</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后期社区矫正对象,一般是指在接受社区矫正教育期满前三个月的社区服刑人员。这个阶段是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最不稳定的阶段,会有部分心理问题尚未在中期社区矫正阶段得到解决或改善,使他们在面对重新获得自由的情况下出现不稳定的情况,如:因生活经济状况未得到满足而憎恨社会造成重犯情况等社会态度消极、怨恨的心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对后期社区矫正对象主要进行检验鉴定,即对矫正对象心理矫治效果的检验和对矫治质量的综合评估。一方面是对心理矫治成效进行心理学上的评定,另一方面为重新犯罪的心理预测、安置就业、社会帮教提供依据。⑴进行心理检测。矫正后期应对对象进行各种心理测试,将各种测试结果与初期或者中期的测试报告相对照,比较两次测试结果的差异,以检验矫治结果。⑵社会心理成熟水平以及认识能力的鉴定。对矫正对象的社会认知水平、社会情感水平、意志的自我调控水平以及不良个性品质与习惯的矫正、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等,做出等级评定。⑶社会适应能力鉴定。检验矫正对象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否以良好的心态和行动去应对压力和挫折。[⑷心理健康教育。对后期社区矫正对象以转变社会态度,做到自我正确评价,了解心理需求的教育活动为主。逐步改善其对社会不满的思想,稳定其重新获得自由的情绪,恢复自身功能。</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nbsp;</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制度建设应根据矫正工作实践需要和心理矫治自身的规律,不断探索新的内容和形式。国外社区矫正中的心理矫治,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我国社区矫正的心理矫治,应当建立怎样的制度和模式,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实践、探索。</span></p><p><br/></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