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来源:湖北司法厅网 &nbsp; &nbsp;作者:<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 color: rgb(100, 100, 100); font-family: 宋体, 微软雅黑, 宋体B8B体, Arial; line-height: 24px; text-align: center; ">黄石港区司法局 李 健</span></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 color: rgb(100, 100, 100); font-family: 宋体, 微软雅黑, 宋体B8B体, Arial; line-height: 24px; text-align: center; font-size: 20px; "></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自2005年黄石港区成为湖北省社区矫正第一批试点单位以来,就将心理矫治作为社区矫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心理矫治工作的载体和平台,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的创建早在2007年就被提上了我局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区的心理矫治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依附到独立,不断探索,不断发展,逐步走向了规范。</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 一、努力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初见成效</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 由于社区服刑人员具有特殊性,有的社区服刑人员刚来矫正办报到的时候非常消极,也不理解这项工作,甚至出现排斥心理,这样一来就不利于矫正工作的开展。为帮助他们消除不良情绪,克服回归社会的心理障碍,建立健康的心理结构,避免重新犯罪,使其早日融入社会,2005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之初,我区社区矫正办就积极与辖区湖北师范学院心理系联系,邀请他们的心理专家到各司法所,为一些有明显心理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矫正。如社区服刑人员严某,在交接前对社区矫正有较大的抵触情绪,声称“宁可坐牢也不接受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心理专家对他进行辅导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由过去的被动应付转化为主动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纪律,安心在社区服刑。社区服刑人员章某因流氓斗殴被判刑,入矫后,一直难以管理,心理专家针对他世界观尚未定型,人生观显著错位,价值观严重扭曲、法制观念淡薄的实际情况,对其深入接触,了解其犯罪动机,耐心帮教,帮助他树立信心,重塑人生。一段时间后,他从思想到行为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仅表示要好好接受矫正,重新做人,还在区街矫正办及其家庭的帮助下,开办了一家小餐馆,并安置了8名失业人员。心理矫正的开展显著提高了社区矫正的质量。</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 二、领导重视,积极创建黄石市首家社区矫正心理咨询中心</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 2007以来,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十分重视心理矫正工作的开展,将心理咨询室的创建提上了议事日程,分别下发了《关于建立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的通知》(鄂社区矫正办[2007]6号)和《关于在武汉、黄石建立心理咨询室省级示范点的通知》。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纵深发展,我们所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也在逐年递增,请心理专家到司法所开展心理矫正的模式已难以满足工作的需要。为贯彻落实上级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水平,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社区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避免重新犯罪,2008年10月,我区成立了以副区长张红珍为组长,区司法局局长、区社区矫正办主任李健,湖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系心理学教研室、黄石市微笑心理教育咨询所主任韦耀阳为副组长,各街道社区矫正办主任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省级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心理咨询室的创建和落实社区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2009年3月份,我局利用与湖师心理系多年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联合组建成立了黄石市第一家社区矫正心理咨询中心,并于7月28日挂牌正式运行。</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 三、逐步规范,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心理咨询中心职能作用</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 开展示范心理咨询室创建工作,既要立足于“建”,更要着力于“用”。我区社区矫正心理咨询中心成立后,我们严格按照“七化”的标准进行运作,心理矫治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心理矫治工作质量明显提高。一是心理矫正工作常态化。将心理矫治贯穿教育改造的始终,对每一名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都进行心理分析,针对不同的心理状况制定不同的矫正个案,对矫正过程中出现心理问题的及时进行疏导,心理咨询中心成立以来,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心理辅导1次,承办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培训班1次,针对不同群体所作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4次,对多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心理健康测评和心理健康辅导;二是创建工作规范化。按照标准咨询室的要求,规范内部设施建设,增强心理咨询的科技含量,目前,心理咨询中心有面积120余平方,分设谈话室、休息室、办公室和集中教育区、培训区,区域功能划分齐全完善。电脑、投影仪、空调、沙发、档案柜等办公设施一应俱全。同时,我们完善制度体系,制定了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心理咨询室服务对象范围和内容、心理咨询室从业人员守则、心理咨询对象的档案管理制度等,明确工作规程,确保了心理矫治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工作人员专业化。我们对参与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的人员严格要求,提高准入门槛,咨询师都是必须经过正规培训考试,同时还聘请了相关专业教授,目前,心理咨询中心有6名心理咨询师,均已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其中心理学硕士两名,专职工作人员两名。四是社区服刑人员管理人性化。我们牢固树立尊重罪犯的理念,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在对社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法制和道德教育,矫正他们的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的同时,帮助他们解决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他们能顺利适应社会生活;五是档案管理信息化。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生活状况等进行全面掌控,并运用特定软件进行科学考量和分析,及时发现社区服刑人员出现的不良心理状态,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矫正;六是运作模式市场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由于社区矫正经费不足,难以维持心理咨询中心的日常运转,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弥补矫正工作经费的不足。咨询中心每月第一、三周的星期五为社区服刑人员免费开放,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及心理治疗。同时,我们对心理资讯中心的职能进行延伸,对社会实行有偿服务,开展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师的培训工作以及普通人群的心理健康咨询。2009年下半年,心理咨询中心得到了省、市社区矫正办的大力支持,承办了黄石市首届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师培训班,一改以往此类培训考试必须去武汉的局面,减少了培训成本,提高了培训效率,同时还增加了心理咨询中心的创收,保障了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免费心理咨询服务的日常经费。此举得到了省厅领导的高度评价。</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 我区的社区矫正心理咨询中心已初具规模,日常运作也正逐步向规范化迈进。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化和发展心理咨询辅导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辅导和相关专业领域成果的研究,充分发挥心理咨询中心的重要作用,使其成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平台。</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 color: rgb(100, 100, 100); font-family: 宋体, 微软雅黑, 宋体B8B体, Arial; line-height: 24px; text-align: center; font-size: 20px; "><br/></span><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