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来源:法制网<br/></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日前,宿迁市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出台意见,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着力解决社区矫正工作难题,推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健康发展。</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 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监管措施,对“重点人员”严格管控,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现象发生,把社区服刑人员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省定指标以内。认真实施社区矫正风险评估工作,社区服刑人员风险评估率达到100%。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系统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矫正其违法犯罪心理,至2015年底前,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控面达60%以上,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率达100%。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沭阳县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要围绕完善功能设置,强化软硬件建设;宿城区、经开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多区联合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要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提档升级。2014年底实现全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省级规范化建成率达70%以上。</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 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扶力度。协调人社、民政等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相应的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提高其就业谋生能力,至2015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大型社区要建成就业安置基地。要将符合政策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10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有就业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安置率达85%以上。</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 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和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市级4名、县(区)级3名、乡镇(街道)1-2名配齐配强执法队伍。2014年底前实现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配备不低于1:15的比例。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战工作能力。夯实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基础,在2名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村(居)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为每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矫正小组,充分发挥矫正小组作用。</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 建立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做好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各县(区)要将省规定的社区矫正专项经费中的地方配套资金按社区服刑人员每人每年450元落实到位,同时,还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按社区服刑人员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确保专款专用。11月底,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对社区矫正经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span></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