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text-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本网江西省赣州讯(赣西强制隔离戒毒所 闵出文 石城县司法局 温成)</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群体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影响日益凸显,老年群体中违法犯罪现象的出现,不仅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更给司法实践带来新的挑战。特别是75周岁以上超高龄社区矫正对象作为社区矫正的一个特殊群体,这些人绝大多数年老体衰,反应迟钝,文化低下,不会上网,与社会脱节,缺乏参与各项活动的能力和积极性。加上他们性格孤僻,与年轻人在思想上存在代沟,组织他们参加监督管理、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等活动是件相当困难的事,在开展活动时还要随时防备他们的身体发生突发状况。如何加强对超高龄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是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的一个严峻课题。石城县司法局通过大力加强对超高龄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增强他们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从而助力其顺利融入家庭社会,共同创建和谐幸福生活。</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strong> 一、开展爱心走访。</strong>石城县司法局针对超高龄社区矫正对象文化水平偏低、法律意识淡薄、身体状况较差、心理承受能力较弱等特点,为其上门办理入矫手续,实施个别化差异化监管教育措施,做到刑法执行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常态化开展家庭走访,构建起“村(居)委会、家庭、邻里”三位一体的帮扶网络。通过谈心谈话的方式缓解其思想压力,全面了解和掌握他们的身体状况、生活情况、子女照顾情况和邻里关系以及家庭困难,以“多视角”摸清其实际状况,用“实打实”举措解决其生活难题,鼓励他们重树信心,不断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strong>二、送法上门服务。</strong>石城县司法局针对超高龄社区矫正对象抱有“缓刑不是刑”“老年社区矫正对象不用参加监管教育”的法律盲点和模糊认识,组织他们学习《民法典》《刑法》《社区矫正法》中有关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以及婚姻家庭、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并针对其在生活中遇到的赡养纠纷、婚姻家庭等矛盾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支撑。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在社区矫正期间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服从监督管理,积极参与政治、法律、道德、文化等教育学习。</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strong> 三、举办爱心义诊。</strong>为提高超高龄社区矫正对象的健康意识、防病意识、治病意识,石城县司法局联合民盟“黄丝带”帮教志愿者团队和卫健部门,组织医护人员开展爱心义诊,为他们进行血糖、血压等常规项目的检查。通过面对面问诊,由专业医师向他们讲解疾病防治要点,给予针对性的诊疗建议和健康指导,做到无病早预防,有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切实提高其健康水平,改善其生活质量,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增强回归的信心。</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strong> 四、进行心理疏导。</strong>石城县司法局组织专职心理咨询师定期上门开展“面对面”心理疏导,通过拉家常的方式,疏导超高龄社区矫正对象的焦虑情绪,引导其建立积极的自我认知,帮助其解开心里郁结。同时,与其家属深入交流,引导家属加强亲情帮教,从日常生活的细微之处缓解他们的焦虑情绪,让他们以乐观积极的心态投入到社区矫正。</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strong> 五、加强帮扶救助。</strong>石城县司法局通过走访慰问等方式,详细了解超高龄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体状况、家庭生活等情况,在切实掌握其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家有关救助帮扶政策,根据其具体困难,为其采取办理低保、大病救助和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以感恩的心积极改造。</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strong> 六、送上温馨祝福。</strong>针对超高龄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特点,石城县司法局利用“重阳节”“春节”等传统节日,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精心制作卡片和书写对联,为他们送去节日的问候和暖心关怀,鼓励他们老有所为,发挥余热,积极进取,早日新生。</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石城县司法局通过大力加强对超高龄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让超高龄社区矫正对象明白“缓刑也是刑”,且“刑”且珍惜,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正确认识自我,积极调整心态,自觉接受监管,重拾生活信心,积极融入社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打造“平安法治石城”做出了努力。</span></span></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