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color:#000000;"><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作者:刘现磊 李肖飞</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color:#000000;"><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我是一名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2022年我从一名人民教师转变成一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在变但育人之心不变,比起育少年的心,育一名犯罪者的心真是关山难越。但是我坚信“石以砥焉,化钝为利”。带着这份信念开启了我的以“心”换“新”之旅。</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color:#000000;"><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初到工作岗位时我把每一名矫正人员的档案都仔细翻看了一遍,对于每一名矫正人员的所犯罪名、矫正期限、家庭情况等都详细记录下来。在20余本档案中我发现了一份与众不同的,他叫冯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他的档案字体潦草而且比别人的都要厚很多。原来厚出来的那部分都是他的病例和检查。下午我便提出和所长一起去做家访。破旧的房屋,杂乱的院子,房间里一股刺鼻的气味。他躺在床上有气无力的,50岁的年纪看起来就像古稀之年。眼前的窘状使我心里五味杂陈。他握着所长的手眼含泪水激动的说:“我们家里早都不来人了。”他告诉我们自从他判刑并生病后妻子便弃他而去,两个孩子也在外地打工。每天都是自己艰难的从床上爬起来做饭,感觉自己生不如死。我们鼓励他要对生活充满信心,只要活着未来就一定可期,有什么困难我们都会帮助他,和他一起面对。经了解他竟然有做糖葫芦的手艺。我和所长便告诉他多锻炼、多走动、按时吃药,等身体好一点我们会帮他一起渡过难关。</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color:#000000;"><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之后的几个月里,我经常打电话询问他的情况,无论是入村调查评估还是做普法宣传,只要走到离他村子近的地方我都会去他家里看望他。在我不断的鼓舞下,他重拾对生活的信心,身体也日渐好转,从能借助轮椅下地活动,到拄着拐杖自行走路,再到现在的独立行走。每一次进步都令人感动。去年年底我们所出资帮他购买了一套制作糖葫芦的工具。他每天早上做好糖葫芦就走街串巷进行售卖。生活充实起来,人也神采奕奕的。用我的真“心”换来了矫正人员的“新”人生。这份成就让我喜不自胜。</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color:#000000;"><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我是我们所里唯一一名女性社区矫正工作者,所以对于犯罪女性更是析毫剖厘。乔某是2022年12月份因妨害公务被判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到所报到时就一脸的惆怅,一问问题就失声痛哭,精神和心里极其不稳定,我将她带到我的办公室,等她平复好心情后与她深入沟通,沟通后得知她姊妹五个,父亲身患重病,母亲得了新冠肺炎也需要人照顾,二姐在监狱服刑,家里还有一个精神不正常的弟弟,其他两个兄妹均在外地,家里的担子都在她一人身上,心里的委屈更是无处诉说。听了她的遭遇我特别心痛。但是同情她的同时我更应该给她传递正能量,让她振作起来。在以后每周报到时我总是微笑开朗的和她打招呼,我希望我的阳光能够洒在她的身上,我的笑容能传递到她的脸上。每次报道结束后我都会对她进行一次个别谈话,不为别的,只为能让她有一个释放情感的地方。在我不断的鼓舞下她的脸上慢慢的有了微笑,心理慢慢的稳定下来,将生活中的琐事打理的井井有条。</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color:#000000;"><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社区矫正工作者是法律权威的维护者,社会稳定的守护者,更是使矫正人员从“新”开始的摆渡者。在严肃纪律的同时也应该给予人文关怀,让他们在学法、守法、懂法的同时更能调整手中方向盘,重启新的人生路。从2020年《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至今已三个年头,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我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心”“新”相容,“心”“新”交融,让每一个矫正对象都能重塑自我,开启新未来。</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color:#000000;"><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img alt="" src="/upload/2023-06-14/408fc1521e077750/dfde3f1f795d5597.jpg" style="max-width:100%;border:0" /></span></span></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