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本网福建龙岩讯(新罗区司法局江山司法所 徐云花 温爱萍)<br />
2021年9月23日江山司法所收到一封来自即将解矫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化名的感谢信,全文500余字,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司法所对自己的引导、教育和帮助的感激之情。</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一年前,王某因买卖房屋纠纷被判处缓刑到江山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入矫初期王某对自己一直作为遵纪守法的良好市民却因不懂法,和前任房子的买卖纠纷而被判处缓刑感到十分冤枉,认为自己无罪,并对因此给家人带来的困扰十分自责,陷入精神负担重、心理落差大的消极状态,面对生活一度失去信心。江山司法所通过走访摸底,针对王某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从心理辅导入手,全方位贯穿矫正过程,定向实施社会适应性帮扶措施,让王某感受到来自司法行政机关的温暖。</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strong>入矫教育,强化身份意识。</strong>入矫初期王某认为自己无罪且因被判刑压力大,对我们的社区矫正规章制度嗤之以鼻,在日常社区矫正管理中,王某不是很配合。江山司法所将心理矫治与法治教育相结合,通过邀请国家心理咨询师为其开展心理辅导,了解其思想情况,以谈心谈话、人性化关怀和无微不至的帮助,关心其生活和身体状况,逐渐使其克服心理上的不适应,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入矫谈话,向其普及社区矫正有关规定,并对其房屋买卖纠纷开展法治教育向其普及房屋买卖方面的法律知识,使其正确面对被判刑的事实,认罪伏法接受矫正。</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strong>定期走访加人性关怀,帮助其融入社会。</strong>江山司法所坚持定期走访与其交流沟通,通过各种思想教育和公益劳动,王某能够服从司法所的各项社矫管理制度,积极改造。2021年三八妇女节江山司法所为王某等女性社区矫正对象送去花和礼物,给予节日祝福,人性化的关怀让其充分感受到了刑罚执行过程中温情的一面。现如今,王某发自内心的敬畏法律,表示将吸取经验,遵纪守法,树立重新投入生活的信心。<br />
自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江山司法所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严格执法与人性关怀相结合、惩治与感化相结合,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和改造效果,让社区矫正对象真正感受到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执法真要,切实帮助他们学法懂法守法,重新回归社会。王某的感谢信,既是对江山司法所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司法所干部继续做好社区矫正管理的一种鞭策和鼓励。今后,江山司法所将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管理质量,为构建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而不懈努力。</span></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