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本网福建讯(龙岩市司法局 钟碧琴)<br />
2021年9月10日,龙岩市召开2021年第三季度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分析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取得新成效,总结今年以来社区矫正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并对中秋、国庆期间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进行安排。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江勋善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和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刘钢主持会议。</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img alt="" src="/upload/2021-09-14/002440ccaae16660/c9241d4a17c40f0a.png" style="max-width:100%;border:0" /></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江勋善局长充分肯定了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规范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对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知责。知责,就是要明确自身职责,明确责任的内涵和要求。《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福建省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职责8项,社区矫正机构10项,司法所7项,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要做到知责,培养责任心,从思想上深入认识。二要履责。认真落实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措施,实施分类管理,注重个别矫正。突出科技强矫,建立现场实时工作系统,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坚持定期召开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会议,加强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漏管、不重新犯罪、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重大安全问题。三要追责。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做到法律责任与权利义务相统一,严格责任追究,在“明责”和“问责”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四级调研员刘钢就做好当前社区矫正工作 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责任要实。《社区矫正法》已正式施行一周年了,对社区矫正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按照《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福建省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明确职责定位,巩固队伍教育整顿及社区矫正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加强督导检查,突出重点人员监管,抓好工作责任落实。二是管理要精。今年以来,市局先后制定出台了《龙岩市司法局、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建龙岩市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审查工作专家库及其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龙岩市司法局、龙岩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常态化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核查机制的通知》、《龙岩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意见》,日前又编印了《龙岩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各级要以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精准化为目标,加强对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狠抓调查评估、入矫解矫、矫正方案、集中教育等环节地精准落实,抓好暂予监外执行病情复查审核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精准化教育管控。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重点执法环节的衔接配合,加大执法公开力度,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和再犯罪。三是机制要活。要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领导、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会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要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推动一体化平台与综治“雪亮工程”、公安“天网工程”对接。四是督导要勤。各地要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市、县二级社区矫正机构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针对“减假暂”等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执法环节,加强执法检查,提高规范执法水平。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五是纪律要严。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六不准”工作纪律,依法履职,规范执法,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span></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