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本网福建南平讯(武夷山市司法局新丰司法所)<br />
近日,张某、鲍某两次跳入水中勇救落水者的事迹在武夷山广为流传,引起强烈反响,收到了大家的一致称赞。然而,与一般救人者身份不同,张某、鲍某均为在矫的社区矫正对象。<br />
7月的一天,张某和鲍某伙同朋友们在星村红星大坝附近游玩。过程中,突然看见在水坝闸口附近有一人溺水,水坝闸口附近水流湍急,情况十分危急。面对险情,张某和同行的鲍某迅速跳入水中游向溺水者,准备进行搭救。到闸口处时,因湍急的水流这里已形成一个激流旋涡,溺水者已被吸进闸口内。闸口外部形成了强大的吸力,前来营救的张某也差点被吸入闸口内,幸得鲍某搭救才幸免被吸进闸口。脱险后的张某并未因此而放弃救人,他上岸后迅速向下游的大坝闸口外奔跑,一边全力呼喊,一边寻找能够用于救人的工具。到达闸口出口处,张某把向路人借来的救生圈丢进闸口的入口,希望救生圈通过闸口进入涵洞,使溺水者可以接到。但丢入的三个救生圈都未被吸进涵洞。眼见这种方式营救无望,张某再次跳入水中,这次与鲍某合力终于把溺水者从闸口内拉了出来。上岸后溺水者已全身发紫,没有了呼吸。张某马上对其进行心外按压和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经过15分钟持续按压施救,溺水者终于恢复了自主呼吸。此时的张某和鲍某因过度劳累和呛水,瘫倒在地。<br />
事后,有人问张某害不害怕,他说:“当时没想着害怕,只想着救人,情况危急,我也顾不了那么多了。但现在从大坝上往下看,这样的高度我吓的都发抖。主要得益于社区矫正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在矫正期间,我的很多观念都发生了变化,深刻认识到之前所犯的错误,一直想着好好改造,尽力弥补。这次心肺复苏的相关急救知识,也是在矫正宣传和学习教育中获得的。”此前,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在矫正期间,司法所对其量身定制社区矫正方案,创新教育方式,更加贴近社区矫正人员的内心,用充满“人情味”的方式从思想和行动上对其进行监管。张某本人也自觉服从管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接受监管。<br />
张某、鲍某不顾个人安危,英勇救人的行为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是社区矫正教育的美丽果实,有效感染了其他社区矫正人员志愿服务和乐于助人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alt="" src="/upload/2021-08-15/efb3714e7d9f0cdd/fd03c315ae25bcb5.png" style="max-width:100%;border:0"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