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span style="LINE-HEIGHT: 0px"></span>来源:洞头新闻网<br/>核心提示:北岙街道的柯某屡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近日,县司法局依法向县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柯某最终被送交市看守所收监执行。据悉,这是自今年3月1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以来,我县首例因社区矫正人员违反规定,对其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案例。<br/> 社区矫正人员柯某,因开设赌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间自2012年x月x日起至2013年x月x日止,该对象于2012年x月x日北岙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然而,自今年4月起,柯某屡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未经请假,擅自离开洞头前往山东,经司法所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悔改。司法局随即走访了柯某所在村委会、相关监护人和保证人等,对其违法和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切实掌握了有关证明材料。<br/> 经审核,县司法局认为,柯某的行为已违反“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第二、五款之规定,不宜继续实行社区矫正,遂依法向洞头县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br/> 县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此案,经当庭审理查明,柯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存在违法和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事实,情节严重。据此,依法作出了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裁定。裁定宣布后,在公安机关协助下,县司法局及时将柯某送交温州市看守所收监执行。<br/>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案的成功解决,</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