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问路人提问:矫正对象请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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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务中经常遇到矫正对象办理请假,请假事由为探望生病的姨妈、舅舅,陪年老的父母处理实务,参加侄女的婚礼。从社区矫正的目的和意义来看,这些事由不宜拒绝,因为请假事由正当,也有利于矫正对象修复关系,融入社会。但《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可以请假的事由并不包含这些,这些请假事由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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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距离太近,理解监管与被监管关系!
2024-01-03 15: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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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省细则没有规定的外出事由原则上不宜批准外出,否则将有追责风险。
2023-11-29 22: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