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来源:晋中新闻</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近年来,介休市全面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法治介休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坚持纳入大局,顶层设计,社会联动,齐抓共管,规范流程,注重基层,收到了较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2007年以来,全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227人,累计解除社矫人员1012人,近年来在矫人员人数保持在210人左右,一大批社区服刑人员通过司法部门和社会的矫正、帮扶重新走向社会,社会主义法治、和谐司法的理念通过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工作得到生动的诠释!</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统一机制,建立社区矫正责任架构</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社区矫正工作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探索,也是创新和发展,是法治介休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几年来,全市坚持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法治介休”建设的总体布局来推进,认真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工作责任机制,形成了有效的组织推动力。</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1、成立市级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全市成立了社区矫正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分管政法的书记担任,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同时在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成立了社区矫正中心,共同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具体。</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2、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了社区矫正机构,并随着换届工作,各级领导组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从2009年至今,每年初司法局与司法所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把社区矫正工作分解为百分制考核细则,年末根据考核得分,全市排名通报。</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3、在村(居)重点建立了协助监管网络。组建了社区矫正专职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服刑人员落实了三个“第一人”,即从村(居)或单位落实第一责任人、从直系成年亲属中落实第一监管人,从志愿者队伍中落实第一志愿人,并同他们签订协管协议。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的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体系。截至2015年底,全市社区矫正专职和协管工作人员达到300余人。</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统一阵地,实现社区矫正体系全覆盖</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常态的工作必须以常设的工作场所为保证,特别是社区矫正工作体现的是司法的权威。</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1、介休市社区矫正中心规范运行。2015年初,山西省司法厅、晋中市司法局提出了社区矫正办公面积不低于200平米的要求。介休市趁此机遇,把规范场所建设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切入点来抓。2015年,市政府提供了200平方米的场地作为社区矫正中心办公用房。介休市司法局多方筹措资金15万元,设置了标识,配齐了必要的设施,建成了晋中市首个规范化的社区矫正中心。2016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中心设有接待室、档案室、宣告室、训诫室、集中教育室、电子监控室、图书阅览室、心理矫正室、审务、检务、警务室等,社区矫正的综合执法功能要素全部到位。目前,矫正中心已经做到了“十有”,即有阵地标识、有工作制度、有专职人员、有矫正管理定位系统、有身份识别报到记录系统、有通讯工具、有心理分析测试系统、有基本办公设施、有档案管理设备、有训诫培训场所。</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2、在乡镇(街道)依托基层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场所。全市15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主阵地。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思想汇报、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全部在司法所展开。各司法所通过各重要节点开展针对性强的社区矫正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社区矫正工作;通过组织定期的矫正培训学习,使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接受矫正;通过不定期走访使社区服刑人员稳定思想,在矫正中接受教育,通过教育改造自身,为今后更好地回归社会打下基础。西南街道司法所依托社区文化活动把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法治教育变成形式多样的表演,通过形象生动的演出加深了社区服刑人员对矫正的认识、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3、村委会是社区矫正的第一阵地。目前全市235个行政村(居委会)按自然村(居住地)建立专门的矫正工作场所280多个,他们承担着关注、监督服刑人员的责任。许多村委会人员都说:现在我们有责任了,可不能让这些人给咱们捅娄子。</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统一保障,社区矫正基础稳固夯实</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组织保障是社区矫正工作能否做好的关键,因此在介休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从人财物等方面多方位解决社区矫正的薄弱环节。</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1、系统性强化装备。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社区矫正装备怎么样直接关系到工作的开展情况,逐步打造社区矫正中心和各乡镇(街道)的工作装备。2009年至2010年陆续配齐电脑、打印机;2011至2012年配齐工作制服;2013年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录音笔,并为2年以上社区服刑人员配备定位手机;2014年配备了照相机;2015年配备了指纹签到仪,并再次为社区服刑人员配备了定位手机。现在,电脑打印机等成为办公必备,定位手机和签到仪则成为检查服刑人员服刑情况的依据。</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2、形成公检法参与的“大矫正”。2015年底,晋中市要求各县成立社区矫正中心,推行“七人一中心”即:2名公安警察、1名检察人员、1名法官、3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入矫正中心工作。介休市以政法委文件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矫正中心功能设置、工作要求、人员职责等进行明确,12月底,又出台了组建社区矫正中心的文件,确定了“七人”的具体花名,现公检法已经按规定进驻中心开展工作。</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3、多渠道解决人手缺乏问题。介休市先后用多种方式充实加强司法基层力量。2013年统一招录了1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14年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社区矫正中心招录了1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2015年又通过省考招录了5名公务员,这些人员充实到各司法所,使每个司法所工作人员都达到了2人以上,不仅解决了一人所难以执法的问题,更给社区矫正带来了新鲜血液,这些新招录人员素质很高,精力充沛,切实地解决了许多原工作人员感觉困难的电脑操作等问题。2016年,介休市委更按照岗位职数全部配齐加强了司法局的领导职数,分管社区矫正的副局长只分管了两项工作,使中心工作的开展更加有条不紊。</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统一流程,社区矫正管理规范有序</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严格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重点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四个流程”,实现了管理无缝隙,动作规范化。</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1、审前流程。由法院(监狱)将拟判处缓刑、暂予监外执行、管制(假释)的法律文书送至社区矫正中心,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拟判处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及时联系其所在辖区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所在村(社区)、邻居、受害人和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做出是否同意社区服刑的结论,形成调查表上报社区矫正中心,矫正中心在与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前训诫、与成年家属谈话后,做出最终结论回函法院。从2013年开展审前社区调查评估以来,每年有4-5件不予社区服刑,司法局出具的结论全部被法院采纳,无一相悖判决。</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2、沟通流程。2013年,司法局研究制定了《介休市社区矫正工作操作细则》,通过细化操作流程,重点加强矫正各工作环节的规范化运行,严格落实“六必访”工作制度。即审前调查阶段必访、入矫后必访、重大节假日必访、思想波动必访、遇到困难必访、受到奖惩必访,加大对服刑人员的日常走访、帮困扶助。</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3、矫治流程。在日常的矫正监管工作中,首先进行入矫训诫,根据管理级别,确定汇报和走访时间;其次接受服刑人员报到和思想汇报,组织每月2次的公益劳动和学习教育,对违反纪律的服刑人员进行训诫;第三不定期进行走访,抽查服刑人员情况,对服刑人员严格履行外出请销假、迁居申报等手续,对严重违反纪律或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服刑人员进行警告收监。各司法所还创新工作方法,除了经常组织开展矫正人员轮训,邀请检察院、派出所等部门参加教育和训诫外,还统一学习笔记,督促矫正人员将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记录,由司法所不定期批阅,保证日常的自我学习时间和实效。东南街道矫正人员冯某和北坛街道矫正人员张某,原均为暂予执行矫正对象。2012年对违反纪律的武某收监。2013年对无故失踪人员孟某网上追逃。2014年组织的对保外就医人员的专项排查工作中,经法定体检部门体检,发现其不符合继续保外就医的条件,司法局与检察院、法院、公安部门联动,克服了一些部门衔接中出现的问题,依法对二人实施了撤销暂予监外执行,进行收监执行的措施。2015年对群众举报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郭某进行了医学鉴定,经查实,郭某符合监外执行条件。</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4、文书流程。在确保档案完整规范上,矫正中心建立了“一档五簿十卡”登记机制。“一档”即矫正档案;“五簿”即报到簿、在册人员登记簿、集中学习教育登记簿、公益劳动记录簿、奖惩记录簿;“十卡”即宣告室工作记录卡、训诫室工作记录卡、心理矫正室工作记录卡、图书阅览室工作记录卡、档案查阅登记卡、电子监控工作记录卡、集训室工作记录卡、审务工作记录卡、警务工作记录卡、检务工作记录卡。在乡镇(街道)我们建立了“四簿”,即:在册登记簿、报到登记簿、集中学习教育登记簿、公益劳动登记簿。这样,每一步工作都有记录,每一次会见当事人都有音像资料,成为社区矫正的基本操作程序。目前,在矫阶段的所有服刑人员都有系统的档案痕迹记载。几年来,介休市所有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没有一例重新犯罪,没有一例极端行为,大多数服刑人员没有离开原来的工作单位,社会生活稳定,成了社会有用之才,法治的社会效果有了极大提升。</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统一纳入,营造社区矫正的社会合力</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性特征使基层认识到必须有较广泛的社会共识相配合,才能使这一人性化的法律制度收到预期的效果。几年来,介休市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中坚持纳入大局、凝聚合力,形成了社会推动的工作格局。</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1、 纳入“法治介休”建设,依法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法治教育。市委法治建设领导组定期研究社区矫正工作,持续不断组织工作的开展。每年定期在3月和12月进行固定宣传。在重点村(社区)开展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加大基层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2、 纳入综合治理,使社区矫正工作成为基层综治部门和成员单位的共同任务。每年按属地管理原则,市、乡(街道)、村(居)三级签订工作责任书并进行年度考核。住建局作为综治成员单位,在为市社区矫正中心提供办公用房方面积极协调、主动工作,与原住户沟通,按时进行了清退,保证了工作的需要。</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3、 纳入基层防控体系建设,为介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从2012年开始投入专项资金,将社区服刑人员情况纳入网格化管理中,建立专门工作台账,2013年至今司法局实行手机定位后,持有手机的服刑人员的位置清晰地显示在网格定位中。司法局更依托司法部的矫正管理系统对全市矫正对象进行了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法治工作,更是一项前途远大的社会事业。介休的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进展是法治介休建设进程的一个缩影和侧面,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法治理念提升的必然结果。今后,要更好地推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法治介休”建设,把社区矫正工作做细、做实、做精,为法治介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span></p><p><br/></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