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作者:焦轩传 焦轩轩<br />
厦门经济特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试验田”和改革开放的“窗口”,长期以来大胆探索,精准发力,在社区矫正方面取得了诸多瞩目的成绩,如涉台社区矫正中心、网格化管理试点等。为此,社区矫正宣传网开展的“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周年—法治时代新气象”宣传活动第三期,选择了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通过交流访谈,以湖里区社区矫正的一个执行终端—金山司法所为“窗口”,“由一斑而见全豹”的方式来了解湖里区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的情况。<br />
司法所涉及的职能可谓是事杂、量多,同时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终端”和“末梢”,又直接面对社区矫正对象。过去十几年来,关于司法所能否胜任社区矫正工作的争论一直没有平息,但无论如何,司法所仍是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的基石。在《社区矫正法》已颁布实施一周年的当下,湖里区司法局金山司法所顺势而为,以“大变则大效,小变则小效”的积极心态,主动迎接社区矫正的“法治新时代”。在有法可依的新形势下,把推进司法所依法、规范、高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重大工作任务来抓,以期能够更好的落实社区矫正法的相关内容,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转型升级。</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strong>“言出为箭,执法如山”</strong><br />
金山司法所在坚持依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管理的基础上,紧抓监督管理不放松,切实把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在安全范围内,确保辖区的社会安全稳定,最大程度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的情况发生。<br />
本着数据整合的想法,湖里区司法局多次积极沟通区公安分局实现部门数据平台互联互通,但因各种原因尚未能实现。但金山司法所主动作为,通过定期请求公安机关运用大数据平台查询本所列管的社区矫正对象的信息,一定程度上形成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两家之间的信息数据共享机制。金山司法所将公安大数据平台与执法检查、分类管理结合起来,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网络日益缜密,目前已发现多例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行为,并及时依法进行了处置,震慑了违规社区矫正对象,增强了执法权威性。</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strong> “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strong><br />
金山司法所在做好监督管理的同时,在提升教育帮扶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针对性方面也毫不放松,能够充分认识到开展心理矫正工作,对提升矫正质量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的重大意义。通过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和相关社会组织,积极主动与社区矫正对象接触,通过讲座、谈心谈话、心理咨询等方式,及时、准确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实时心理健康情况,对于不良情绪、精神压力、负面情绪采取必要且适度的干预措施。<br />
金山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认真学习、理解和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原则、价值、功能和目的的基础上,以“强化督导教育,弱化标签效应”为社区矫正工作转型升级的要点,通过理念、思路、方法的转变,坚持对待社区矫正对象的态度是“宽严相济,治病救人”,对于身处困境的社区矫正对象体现人文关怀,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限度内能帮尽帮,解决他们的婚姻、家庭、生活、就业、就医、就学等多方面的问题。<br />
<strong>“善假于物也”</strong><br />
湖里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区级机关在资源汇集上的优势,通过上下联动机制实现“延伸工作触角,推动力量下沉”,使金山司法所能够有效地运用各种矫正资源、协调不同工作主体,和其他社区矫正参与主体一起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专业的矫正项目服务,督导社区矫正对象养成“自律”精神,同时掌握必要的生活能力和危机应对技巧,能够应对社会生存的各种挑战,实现人的“再社会化”;通过建立健全专职社工聘用机制、培训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委派管理等制度,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关于“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法律要求,并在规范管理岗位制度的同时,以项目外包方式引入爱恩心理的专职社工,也极大程度畅通了社会力量进入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渠道。与此同时,坚持《社区矫正法》“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的法律要求,扬弃社区矫正工作必须由专门国家机关独立开展的“独角戏”想法,以完善社区矫正小组运作机制为工作转型升级突破点,学习借鉴以社工主导社区矫正工作的教育督导模式,重视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提升矫正效能。<br />
“小小司法所,发挥大作用”,通过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金山司法所进行参观,并与司法所同志进行了访谈和交流后,社区矫正宣传网对司法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的感受,即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扮演的角色依然十分重要,是区县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矫正力量投送至社区的“重要平台”,发挥着矫正资源下沉社区“中继站”的重要作用,因此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金山司法所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要求而做的各项工作,对其他地区的司法所如何更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span></span></p>